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10

     

      艺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下辖12个生长型实验室和7个嵌入型教授工作室,总面积1100平方米,拥有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10台套,设备总值418多万元。实训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保障措施有以下几点:


1.教学规范:

制定了实训实验课教学规范,强化实训实验教学的主要环节,规范教师的主要教学程序。例如,实训实验设备使用、课前预习检查、课中成绩记录、实训实验成果要求、实训实验仪器使用记录等。


2.质量监控:

建立了系统化的质量监控措施,包括预习抽查、过程监控、学时检查、实际操作检查、学评教、督导、听课制度等。


3.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包含实训实验预习、实训实验过程中的表现和纪律、实训实验仪器正确规范使用、实训实验操作熟练程度、实训实验理论综合考试等各项指标。


4.经费运行保障:

实验室建设及改造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教改和教研经费实行由学院统一申请,为了确保各类学科竞赛(如中国好创意大赛、全国大学生冰雪雕大赛等)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划拨专项经费,中心年均运行维护经费约5万元。


5.教学团队建设:

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推行“赛课合一”,致力于学生参赛作品的设计、知识的传授,开展实践教学方法和规律的探索;通过“双师型”教师培养协同培养人才机制,造就了稳定的实验教学团队。


6.教学环境设施:

对教师以加强师德教育为主,确立教书育人观念;对学生以学习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环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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