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运行与维护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10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是教学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了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确保我院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维修管理
1.1全院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统一归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须向院领导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申请维修。

1.2学院设有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维修经费,由实验中心负责教学实验实训的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

2、维修原则
2.1为了确保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在保修期内由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维修,保修期外的遵循方便、快捷、经济的原则,一般由学院实验中心直接维修。

2.2单台设备维修费用在一个连续年度内超过其原价的1/3—1/2设备由实验中心申请作报废处理。

3、教学仪器设备保修程序
由教学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发现故障后及时填写“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及维修报告,维修报告经教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学校设备处。设备处审核后,明确维修方式。

4、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该设备的使用者负责。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实训教师有责任管理和维护好分管使用的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检查和维修档案。

5、对高温设备,压力设备及容器等专用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查鉴定,不得超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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